痕迹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痕迹检验学的理论、方法和专门知识,对痕迹物证进行勘验提取,并对其性质、状况及其形成痕迹的同一性、形成原因、形成过程、相互关系等进行检验检测、分析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痕迹鉴定
鉴定项目
1
3
2
4
5
手印鉴定
整体分离痕迹鉴定
足迹鉴定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车辆速度鉴定
包括通过比较检验判断检材之间或检材与样本之间的指印是否同一;通过比较检验判断检材之间或检材与样本之间的掌印是否同一;通过对检材指掌印的检验判断其形成过程。
包括通过检验判断分离物体之间是否存在整体分离关系。
包括通过比较检验判断检材之间或检材与样本之间的赤足印是否同一;通过比较检验判断检材之间或检材与样本之间的鞋、袜印是否同一。
包括通过对涉案车辆唯一性检查,对涉案车辆、交通设施、人员及穿戴物等为承痕体、造痕体的痕迹和整体分离痕迹进行检验分析,必要时结合交通事故微量物证鉴定、法医
学鉴定等结果,判断痕迹的形成过程和原因(如是否发生过接触碰撞、接触碰撞部位和形态等)。
运用动力学、运动学、经验公式、模拟实验等方法,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痕迹和资料、视频图像、车辆行驶记录信息等,判断事故瞬间速度(如碰撞、倾覆或坠落等瞬间的速度),采取避险措施时的速度(如采取制动、转向等避险措施时的速度),在某段距离、时间或过程的平均行驶速度及速度变化状态等。
鉴定所需材料
鉴定时或将视具体鉴定内容等情况确认是否需另外补充材料

一.  指印、足印痕迹鉴定

个人或企事业单位均可委托


1.  身份材料

(1)个人身份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身份证、被鉴定人身份证、证明委托人与被鉴定人关系证件、代理文书等。

(2)企事业单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制件(盖公章)、授权书(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信息(盖公章)。

2.  鉴定材料

(1)与所述案情及鉴定委托相关的所有材料,包括被鉴定手足印需鉴定文件的原件或复制件,以及需鉴定文件的来源文件等。

(2)供比对的文件材料原件。

(3)被鉴定人现场捺印的十指指印样本或足印样本。


二.  交通事故痕迹类鉴定

原则上只接受单位委托,需携带及提交的材料:

1.  身份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制件(盖公章)、授权书(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信息(盖公章)。


2.  鉴定材料

(1)单位委托书;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所有材料,包括物证原件及电子档案复制件。